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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8章(第1页)

……怎么凑到800字啊。

祁凛托着下巴,乍一看心里没什么灵感,不由得陷入了沉思。

他自小相当于没爹,写不了深夜发烧对方送自己去医院,也写不了妈妈送自己去上补习班时的一步三回头,也写不了学习时被家长端进来的一杯热牛奶,没有关于父爱母爱可以煽情的种种回忆,只有冷清,孤寂,孤独。

什么“父爱如山”“母爱如水”从小到大是一个也没感觉到。

……所以随便瞎写绝对会被那家伙发现,到时候又不理他。

……啧,伤脑筋。

祁凛无聊地转着笔。

倒是可以写友美和,但那相处的时光也很短暂,也没什么太深刻的记忆,大部分的时间里他还是一个人,孤独地往前走,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睡觉,十六岁之前和小舅舅住过一段时间,结果两个人都不会做饭,孙应堂烧菜时把厨房给炸了,再也不敢做饭,之后他俩点外卖,然后一直吃到吐。

在十七岁的十月份炎热秋日之前,他人生的前面没有任何希望,人生的后面也没有什么人等他。

黑暗,死寂,没有尽头。

想到这,祁凛的指节轻轻动了动。

笔尖在空白卷面上划过轻轻的痕迹。

——但是,后来变得不一样了。

——是发生在这个秋天的事。

飞快转动着手里笔的时候,旁边的少女抬起指尖,轻轻拨弄了一下鬓边的发。

他见状眼睫轻动,略微抬起眸子,看了看她,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作文纸。

祁凛蓦然想到了一个人,似乎很可以写。

——眼前的少女。

作者有话说:

作文题取自网络

第109章晋江文学城正版首发

从隔壁帝都的学校转学过来的女孩,是同桌,同学,在在一个小区住的邻居,时不时凶巴巴的怪脾气的美少女,也是他……很喜欢的人。

平生第一次喜欢的少女。

为此,我打破了很多原则,也尝试了很多不同的新事物。

他忽然有了想法,沉吟一会,提笔这么写道:

我平生大概没见过什么“光”,从小到大获得的冷眼不少,鄙夷不少,欺侮不少,一路走来,浑浑噩噩,无人扶持,不知所属,唯有拳头够硬,性子够野,眼神够狠,因为不反抗就会被吞噬,不同化就会成为弱者,不自己站起来会像垃圾一样被人一次次丢弃,我受够了这些无止尽的耻辱,于是我站起来,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没人爱的怪物,谁若敢来欺负我,我必揍到他跪地求饶。

——于是没人再敢欺负我,我如愿成了镇子上人人敬而远之的疯子,没人敢来找我,我成了孤家寡人,身边没什么朋友,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都怕我,视我如洪水猛兽,可是我自卑又堕落,阴郁又悲伤,大多数时间郁郁不乐,我常常思考每天像这样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,又会在哪天真正迎来死亡。

我自己找不到答案,也没人会来主动告诉我。

香烟盒和啤酒瓶是常客,堆满了我客厅的茶几。

我用彻夜的游戏音效和漫无目的的宿醉消耗我所剩无几的浪荡青春。

一个人住的房子每到半夜就静的可怕,水龙头滴水的声音听了好几年,习以为常又冰冷透骨。

小时候时常会害怕有翻窗户闯进来的“鬼”,他们长着人的模样,进来之后就翻箱倒柜,把珠宝和钱财放进黑乎乎的口袋,扑在床边恐吓我一通再离开,第二天我在街上碰到它们,那些鬼还可以若无其事地拦住我,句句指责我的不孝,我的错处,还有我的血统。

他们说我是野种,下贱肮脏,不配拥有好的东西,还说我阴鸷狂妄,狂放又暴力,说不定骨子里也有着疯子的基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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